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开展2017年校庆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友总会秘书处  发布日期: 2017-12-25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庆祝学校建校85周年,学校开展了“五个一”为主题的系列校庆纪念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全校上下以继承学校“尊师重道,敬业乐群”校训传统,弘扬师大人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彰显师大薪火相传、弘歌不辍的奋进历史,本着简朴务实、隆重热烈的原则,从学校实际出发,圆满完成校庆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85周年校庆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师政办〔2017〕4号)精神,为更好地传承师大精神,树立先进典型,运用好榜样力量提升师生、校友荣校爱校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校庆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3月至12月,2018110日前完成“校庆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活动评比工作。

二、评选项目及数量:先进集体(若干)、先进个人( 若干名)

    三、评选细则

(一)先进集体

1.评选条件:

(1)能按照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以学校事业发展为目标,以校庆活动项目为载体,立足实际,开拓创新,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投身到校庆各项工作中,圆满完成校庆工作。

(2)能积极围绕校庆主题,精心组织,创新性的开展独具特色的校庆纪念活动,重点突出,特色明显。

(3)能以校庆为契机,加强与校友、社会联系,广聚资源,扩大影响,为校庆和学校建设、发展做出实绩。

    2.评选办法:申报“校庆工作先进集体”需提交《“校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推荐表内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通过单位申报、学校评审、公示等程序产生“校庆工作先进集体”若干个。

 3.评选对象:各学院(部)、各单位

    (二)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结合学校20173月至12的年度工作考核开展“校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求个人对20173月至12月承担的校庆工作进行总结,符合以下参评条件,可由单位推荐参加评选。

(1)有较高的荣校爱校精神:能够积极投身到校庆工作中,认真推进校庆工作,并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2)有发挥作用的模范带头作用:严于律己,有先进典型事例,能影响周边师生、校友开展校庆工作。

(3)有校友、师生满意的服务业绩: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校庆工作,善于破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落实校庆工作任务中成绩显著。

2.评选办法:申报“校庆工作先进个人”需提交《“校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和推荐表内主要事迹材料(1500以内),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公示等程序产生“校庆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

3.评选对象:各学院(部)、各单位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2017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和各人认真梳理相关工作,填报好推荐材料,完成单位推荐程序,并将申报材料提交校友总会秘书处。

(二)学校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评比、公示等工作。

(三)于本学期放假前召开校友工作总结会并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河清,联系电话:5846895,邮箱:xyzh@gxnu.edu.cn

 

    附 件1.“校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校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友总会秘书处

                                               20171225

附件

附件1:“校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2:“校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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