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7)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撰写教学案例的重要性
(一)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呈现案例情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掌握理论、形成观点、提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
(二)案例教学及案例库建设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体系与学位点申报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征集教学案例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案例的撰写工作。
(一)每个领域推荐不少于2个教学案例。
(二)教学案例征稿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案例只须提交电子版本。邮箱:gxsdpyb@163.com.
(三)各培养单位须交二类纸质原件:1.所有案例的“作者授权书”,2.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学案例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择优向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盛杰,联系电话:5856852。
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2.不同类型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含参照案例)
3.作者授权书
4.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5.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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