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支出和2018年部门预算控制数的通知》(桂教财务〔2017〕42号)有关规定,2018年我校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控制数已下达,所有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都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现要求项目归口部门对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预算项目填报绩效目标表。现将编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绩效目标各项基础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准确,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应该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绩效指标应尽量细化、量化,确保绩效目标可衡量。经上级批复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开展项目绩效管理及项目考核评价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产出指标下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的指标内容和指标值必须填写完整,效果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填写指标内容和指标值,不得漏填。满意度调查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
三、请各单位于
未尽事宜,请联系财务处,联系人:邓泽颖,电话:5835526,15907739336。
附件:1.2018年需填报绩效目标财政专项统计表
2.2018年绩效目标表
发规办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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