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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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8年财政专项绩效目标表的通知
发送部门: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17-11-24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支出和2018年部门预算控制数的通知》(桂教财务〔2017〕42号)有关规定,2018年我校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控制数已下达,所有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都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现要求项目归口部门对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预算项目填报绩效目标表。现将编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绩效目标各项基础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准确,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应该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绩效指标应尽量细化、量化,确保绩效目标可衡量。经上级批复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开展项目绩效管理及项目考核评价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产出指标下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的指标内容和指标值必须填写完整,效果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填写指标内容和指标值,不得漏填。满意度调查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

三、请各单位于20171127日前报送至财务处计划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116891803@qq.com,以便我处汇总上报财政预算管理系统。

未尽事宜,请联系财务处,联系人:邓泽颖,电话:583552615907739336 

 

附件:1.2018年需填报绩效目标财政专项统计表

      2.2018年绩效目标表  

发规办

财务处

20171124

附件

附件1:2018年需填报绩效目标财政专项统计表.xls

附件2:2018年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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