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修订)(师政人事〔2016〕106号)》和《广西师范大学骨干教师出国(境)进修管理办法(修订)》(师政人事〔2016〕127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师资培训计划的内容
(一) 学历、学位培训。主要是报读国内外博士研究生。
(二) 非学历、学位培训。包括国内外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等。
二、2018年度师资培训计划制定要求
(一)各学院(部)在拟定2018年度师资培训计划时,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高学历人才紧缺情况,并结合2018年用人计划,研究制定出2018年度送培博士的专业及人数,引导教师报考相应的方向。学校鼓励教师报考我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或高学历人才紧缺的专业。
(二)根据学校办公会议决定,各学院(部)无中学教学经历的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必须到中学任教一年,各学院(部)应将此项工作列入师资培训范围。学校将对此类学科、专业送培计划的指标数量予以倾斜。
三、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1月17日~11月19日,各学院(部)向教师传达本通知精神并做好动员工作。
(二) 11月20日~11月23日,拟申请培训项目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申请,填报《广西师范大学教师培训计划申请表》(详见附件3)。
(三)11月24日~11月27日,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及教师各层次、各类型进修的轻重缓急,对教师提出的培训申请进行研究,科学合理制定出学院2018年度师资培训计划,并按照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
(四)11月28日,各学院(部)于12:00前将《2018年度学院送培博士、硕士计划表》、《广西师范大学教师培训计划申请表》及《2018年度师资培训计划汇总表》纸质版材料1式1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师资科邮箱gxnuszk@126.com。待研究后审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学院(部)。
四、注意事项
(一)未列入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的教师不能安排外出进修。
(二)已办理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报名登记的教师也须填报师资培训计划。
(三)各位教师请自行上网查阅有关培训单位、专业、导师等情况。
附件:1. 2018年度送培博士、硕士计划表
2. 广西师范大学教师培训计划申请表
3. 2018年度师资培训计划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