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做好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和管理工作,现将遴选博士后合作导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规定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师政人事〔2014〕86号)文件规定,博士后合作导师每两年遴选一次并受理资格认定。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的资格认定工作。
二、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附件),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交到人事处博管办(育才校区办公楼306室),电子版请发到邮箱:gxnubgb5846405@163.com。
三、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姜艳,电话:5846405。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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