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工作要点》(师党〔2017〕5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和培训者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
1.培训时间
2017年11月6~10日
2.培训地点
育才校区国教楼215报告厅
3.培训对象
各学院(部)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2人
4.培训方式及内容
本次培训与广西高校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并班教学,培训采用专题报告、现场教学、分组讨论和参观交流等方式。培训主要内容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解读研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了解高校意识形态的新形势新挑战,掌握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方法和途径,提高学生党支部书记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者专题培训班
1.培训时间
2017年11月5~11日(报到时间:11月5日下午,集中培训时间:11月6日~10日,11月11日上午返程)
2.培训地点
武汉大学
3.培训对象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健康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干部各1名。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本次培训将采用专题报告、现场教学、分组讨论和参观交流等方式。培训主要内容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探讨党性教育课程教学方式的创新,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和长效性,探索干部教育培训规律,掌握“培训链”的管理流程及相应的管理手段和工具,提升个人业务素能。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通知工作,于11月2日(星期四)17:30前将《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和培训者专题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电子邮箱:gxsddx@163.com。
(二)请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协调安排好工作,保证学员能全程参加培训活动。参训期间严格执行干部培训管理工作有关规定,集中精力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缺课。不能参加培训的干部,需提交书面请假条,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日(星期四)17:30前交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育才校区校办楼115办公室)。
(三)学员报到时,请准备1张两寸标准免冠近照,用于办理培训结业证书。
(四)培训者专题培训班学员培训费、食宿费由学校负责,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联系人:于雷,联系电话:0773-5843264,13481384657。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和培训者专题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
校党委组织部
干部教育培训学院
2017年11月1日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