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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促提交办理“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水电“一户一表”材料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工会  发布日期: 2017-10-27
 

“相思江·奥林苑”教职工购房户:

雁山校区教职工住宅项目建设工作组于2017928日发布了《关于办理“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水电“一户一表”的通知》,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20日。通知发布后,绝大部分教职工购房户已将准备好的材料按时提交到工作组办公室。但有部分老师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提交,工作组与相关机构、部门联系后,特别就催促提交办理“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水电“一户一表”材料做出以下说明:

1.办理“一户一表”所需户主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是否能按时提交关系着“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项目的水电配套设施是否能够按时施工,影响着整个住宅项目的施工进度,请大家积极配合。

2.如个别购房户户主不在桂林,不能提供桂林市办理的桂林银行卡或中国银行卡复印件,润松公司可以代办水电“一户一表”开户所需银行卡。如实在不能提供银行卡复印件的,请先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如在本次通知提交材料截止日期时仍未提交任何材料的购房户,为保证工程施工进度,润松公司将以公司名义代为开户,交房时再办理过户手续(户主办理过户时手续比较繁琐)。

4.本次延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116日,请附件名单中涉及到的购房户户主按时提交到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三楼雁山校区教职工住宅项目建设工作组办公室(302室)。如信息有误,也请及时告知工作组。

材料清单如下:

1)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空白处备注楼栋、单元、房号;

2)银行卡(桂林开户的桂林银行、中国银行均可)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空白处备注姓名、卡号、开户行。

 

温馨提示:

1.房主为两人及以上的可提交其中任一人材料,要求提交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材料为对应同一人;

2.注意检查身份证和银行卡是否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要清晰。

 

 附件:截止2017年10月27日未提交水电“一户一表”材料名单

 

雁山校区教职工住宅项目建设工作组

20171027

附件

截止2017年10月27日未交一户一表材料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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