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17〕46号)要求,现就对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情况说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件具体要求
财政厅文件规定部门预算支出“综合进度”的考核最低目标要求为:1-9月不低于65%。目前,我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偏慢,教育厅要求对财政专项执行进度小于50%的项目进行情况说明,并提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措施,确保2017年底完成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5%的任务。
二、报送事宜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下载附件统计表,针对本部门执行进度小于50%的项目逐项进行情况说明,并提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并请于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特此通知
附件:执行进度小于50%的2017年财政专项统计表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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