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定于10月10日起开展2017科级岗位第二批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公开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岗位见附件1。
二、聘任条件与资格
(一) 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做出实绩,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 聘任资格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正、副科级岗位应聘资格如下:
1.应聘人员必须是校本部在岗在编人员。
2.应聘正科级领导岗位,一般应是正科级以上(含正科级)的干部;现任副科级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的干部(如具有博士学位,任副科级干部的时间可缩短为1年);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满1年或博士毕业生毕业工作满2年(且在校工作满1年),有相应党政管理工作经验人员。
3.应聘副科级领导岗位,一般应是现任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的干部;具有硕士学位且工作满1年以上的干部;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3年以上或专科毕业工作满5年以上的干部。
4.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不再参加科级领导岗位的聘任。
5. 2017第一批下文聘任的科级干部不再报名参加本次选聘。
6. 以上应聘资格,时间计算点统一为2017年10月31日。
三、工作日程安排
(一)10月10日-16日
报名应聘。应聘人员须填写《科级干部聘任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10月16日12:00前将报名登记表送交人事处人事科(育才校区校办公楼305-1室),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截止后,不允许在调整志愿阶段增补报名。
(二)10月16日-17日
1.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公布报名情况。
2.志愿调整。个人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志愿1次,调整志愿的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10月18日-23日
1.公布调整志愿后的报名情况。
2.有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选拔(考核方式参照2017年第一批科级岗位聘任工作进行),并于10月23日17:00前将考核材料及拟聘任人选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黄霄、龙秋媛、谭敏(育才校区办公室305-1室),联系电话:5843267。
附件:1. 2017年第二批公开选聘科级岗位一览表
2.科级干部聘任报名登记表(此表复印有效)
人事处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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