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需报送的材料
(一)《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
(二)《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
(三)《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表》和《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word版1份,《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合订形成的PDF文档一式1份(证明材料需制作详细目录)。
二、材料制作要求
(一)《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米黄色封面;
(二)证明材料只需在国家级或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的代表论文和公开出版专著进行列表说明,不需复印全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荣誉或专利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其中一式1份材料中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三)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于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申报。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gxnuszk@126.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周勇 联系电话:5846403
附件:1.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表
2.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
4.转发关于做好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5.关于做好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桂人才通字﹝2017﹞8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
人事处
2017年9月18日
附件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仅供参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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