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规范学生行为习惯,配合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遵守公寓门禁管理规定督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9月18日至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二、督查地点
王城校区: 3栋公寓门口;8栋公寓门口;10栋公寓门口;
育才校区:1、9栋公寓门口;2、10栋公寓门口;3、4栋公寓门口;5栋公寓门口;6、7栋公寓门口;8栋公寓门口;11、14栋公寓门口;15栋公寓门口;16栋公寓门口;
雁山校区:1、2、3栋公寓门口;4、5栋公寓门口;6、7栋公寓门口;8、9、10栋公寓门口;2期公寓门口;3期公寓正门、侧门门口;4期公寓门口。
三、督查内容
1.督查学生持卡有序进出公寓门禁,督查学生进出公寓门禁有序刷卡的行为规范;
2.排查校外人员进出学生公寓情况,尤其是外卖人员。
四、督查方式
1.采用区域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各学院(部)组建督查小组对责任区进行督查,每天两个时段:上午10:10-10:40及下午15:00-17:00抽半个小时,督查小组由“辅导员+若干学生党员或干部”组成(建议每个年级至少1人)。
2.网络信息中心老师、公寓管理中心生活指导老师、校宿管会学生干部和校团委安排校级学生干部组成督查小组(每个督查点不少于1名学生干部)于每天高峰期时段(王城、育才校区:上午7:30—8:10,中午11:50—12:30,下午14:00—14:40雁山校区:上午8:00—8:30,中午11:50—12:30,下午13:50—14:20)到各个校区宿舍门口进行督查工作。
3.保卫处分区域加派1名保安人员在中午12:00-13:00和下午17:00-18:30协助督查小组对外来人员出入进行监管;
4.学工部、校团委、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成立校级督查组,不定期督查巡视。
五、督查要求
1.各学院(部)组建督查小组时,要选用检查时段没课的老师、学生党员或干部;
2.督查期间,请督查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记录,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
3.要求各学院(部)辅导员在督查期间,每周星期一上午全员参与督查;
4.请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把督查人员名单(附件一,电子版)于9月15日下午17:00前发到管理科邮箱:gxnuxsglk@126.com;
5.雁山校区两个以上(含两个)学院(部)的督查区域,由相关学院(部)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具体人员安排由学院(部)之间商议;
6.请督查小组负责人当天检查完毕后,把记录表(附件二)于当天下午17:00前交到学生管理科(雁山起文楼239或育才学工部101), 电子版发管理科邮箱:gxnuxsglk@126.com。
附件:1.关于开展学生遵守公寓门禁管理规定督查工作安排表
2.关于开展学生遵守公寓门禁管理规定督查工作记录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14日
附件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