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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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雁山校区联合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长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9-08

 

各有关单位:

    我校自2015年9月起实施了雁山校区联合值班制度(试行),在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妥善处置了多起突发事件,为雁山校区的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进一步完善雁山校区管理服务质量与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将进一步做好雁山校区联合值班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雁山校区联合值班考勤“两周一示”制度

   自2017年9月18日起将实行雁山联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考勤情况“两周一示”制度(含一线值班人员),即每两周在联合值班工作群或校园网公布雁山联合值班人员考勤情况,并对违反值班要求(制度)的情况进行通报。

    二、设立雁山校区联合值班“信息共享”制度

    为便于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设立雁山校区联合值班QQ工作群,群号为421153380,请各有关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雁山联合值班制度本单位联络员,加入QQ工作群并下载雁山校区联合值班制度相关材料(放在群共享中),及时向本单位职工进行信息传达和工作布置。

    三、加强雁山校区联合值班的交接工作

    根据雁山校区联合值班要求,当日值班员在值班结束时,须及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下一班的值班人员,并及时做好值班记录登记等相关要求。

    四、加强党政管理部门参与值班的工作

    自9月18日起,全校所有党政管理部门参与雁山校区联合值班工作(原参与单位不变)。请各有关单位汇总本单位值班人员的基本信息(见附件),按照附件要求填写(子女未满3岁的女职工可不安排)并于9月13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校办211室,电子版发送至287973579@qq.com。同时请首次加入雁山校区联合值班的同志于9月13~15日自行到雁山校区行政北楼150雁山校区联合值班室进行指纹和“刷脸”录入。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校办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雁山校区值班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机关和业务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依据。

    未尽事宜,请与校长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景 0773-5846343、13737742036;倪水雄13978342046。

    附件:雁山校区联合值班值班人员信息汇总表(模板)

                                                          校长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附件

附件:雁山校区联合值班值班人员信息汇总表(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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