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校区东院二期集资建房户:
经多方努力,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同意受理我校育才校区东院二期教职工个人全额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尽快推进该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借款申请表》一式2份(请到后基处房管科领取)。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四)婚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未婚者(含离异、丧偶未再婚)在提交《借款申请表》时需当场填写个人《婚姻状况声明》,离异、丧偶者另须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配偶为军人的需提供军官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五)已交首期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六)集资建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二、公积金贷款个人材料交纳时间
请有意贷款的集资建房户于
三、公积金贷款办理注意事项
贷款申请材料中的借款申请表、面谈记录需借款人本人到场签字确认,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需本人当面签字授权,故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的教职工本人及配偶,请自行前往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桂林市丽君路3号住房公积金(三楼)业务大厅),进行现场授权查询办理。
四、筹措工程进度款事宜
因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核、拨款等业务环节较多,贷款批复到位时间周期较长,目前集资建房账户款已不足以支付施工方的工程进度款,请集资建房户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积极筹措房款并缴纳到学校集资建房账户,以便顺利推进该项目建设。
后勤基建处
2017年9月8日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