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将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桂林市民文明公约>和<桂林市民“十不”文明行为规范>的通知》(市创城办〔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组织学习。
校党委宣传部
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将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桂林市民文明公约>和<桂林市民“十不”文明行为规范>的通知》(市创城办〔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组织学习。
校党委宣传部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