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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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发送部门:科学技术处  发布日期: 2017-07-10

 

各有关学院(部)、单位:

发展科普教育基地是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科普社会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打造科普平台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广西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自治区科协拟组织开展2017年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我校开展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各类科普教育基地,被市科协或有关部门命名的优先。

  (二)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具有明确的科普内容,能发挥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和示范的作用。

  (三)重视科普工作,愿意承担科普义务。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广西十月科普大行动等活动期间对外免费开放,平时对未成年人参观团体实行免费或优惠。

  (四)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科普经费逐年增加。

  (五)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普设施。建有科普展示厅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包括科普馆(展厅)、科普画廊(栏)、科普演示设备等。

  (六)有相关的管理制度,有具体管理部门,有长远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

  (七)接受命名单位的指导和交办的科普任务。

  二、申报认定对象

  各类科技、生态、地质、海洋等教育场馆;各类自然博物、自然现象和动植物园区等场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内部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场馆、实验室;科技型企业、工农业科技园;其他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和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请填写《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与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1.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2.本单位近两年的科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效果,特别是开展重大科普活动的有关资料;3.体现基地风貌或科普活动的照片三张(JPGJPEG格式)。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学院(部)、单位于20177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校科协,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kjc@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校科协联系。联系电话:5846430

 

  附件:1.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2.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3.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评分标准

 

                 校科协
                 2017710

 

附件

附件1: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doc

附件2: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docx

附件3: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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