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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第六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研究生学院  发布日期: 2017-07-06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育发(2017)07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相关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对提升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性,对促进我校教育硕士专业领域点建设具有的重要意义;请各培养单位将此《通知》精神、要求传达到每位导师,并强调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推荐优秀论文相关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对本单位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6月31日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初评,择优推荐。要求:

    1.论文选题与所学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培养目标一致。

    2.论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教育实践问题进行系统、深入探索,并能提出科学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

    3.论文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运用,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

    4.论文答辩委员会评价优良(答辩成绩85分以上)。

    (二)名额:每个专业领域推荐1篇论文。

    (三)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

    三、学校复核与推荐

   (一)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的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

   (二)将公示无异议的论文向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

    四、报送材料

   (一)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以word电子文档格式);

    (二)推荐论文(电子版,以word电子文档格式)。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盛杰、陈凤洁,联系电话:0773-5856852,电子邮箱:gxsdpyb@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版)

        3.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

 

                                         研究生学院

                                        2017年7月6日

附件

附件2: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版) (1).docx

附件3: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1: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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