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近日,因雁山校区遭遇洪水灾害,造成部分学院(部)、单位的固定资产损失,为做好雁山校区固定资产洪灾损失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及时对固定资产损失逐一进行清点统计。
二、如经清洗、维修仍能继续使用的,必须认真做好清洗、维修工作,最大限度充分利用,以减少洪灾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
三、如经清洗、维修后无法继续使用的,请及时按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提出申请处置。
四、有关固定资产损失情况的统计,请于7月10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207室),电子版发至67025726@qq.com。联系人:辛老师 蒙老师,电话:5858027。
资产管理处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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