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巡视组巡视工作整改要求和学校灾后重建等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就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及学校全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附属单位)7月10日-7月14日正常上班。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含附属单位)于8月28日(星期一)返校正常上班。全校行政及教辅人员7月8日(星期六)正常休息。
二、7月8日和8月28日至9月1日校班车按照暑假校班车运行时间运行。
三、暑假期间,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和全校防汛抢险及灾后重建等工作,确保师生返校后各项基础设施、教学设备正常运转。
四、其余事项仍按《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师政办﹝2017﹞11号)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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