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关于对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为深入了解各基层党组织2016年以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情况,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决定对我校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执行发展党员计划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年度指导性计划情况,特别是在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和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群体发展党员情况。
2. 坚持发展党员标准情况。主要是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党支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并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是否存在“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关系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情况。
3. 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情况。严格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项程序情况,重点是是否落实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时间是否满一年,发展对象是否按要求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基层党委是否存在超过审批时限不审批问题,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等;以及党员入党材料、档案是否完整规范;基层党组织是否按照要求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等。
二、检查方式
1. 自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下辖党支部全覆盖开展自查,逐项对照检查内容,通过查阅党员档案及发展党员会议记录等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自查。自查工作要于2017年7月5日前完成。
2. 抽查。学校组织抽查小组在本学期结束前,通过面上调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基层党委、党总支进行检查,同时做好迎接市委组织部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学校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责任,制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安排。要深入党支部,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访谈党支部书记、党员群众,参加发展党员有关会议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自查情况要全程记录。
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档案、台账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要尽快完善;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制定切实措施加以整改;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
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撰写自查报告,总结经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填写《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于7月5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邮箱(gxsdzzb@gxnu.edu.cn)。联系电话:5815350。
附件: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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