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严肃干部教育培训办班纪律的通知
发送部门: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17-06-19
 

各有关办班单位:

近期,有个别校外单位到我校洽谈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合作,提出以学校(院)的名义办班,先到校培训12天,之后安排35天的自由活动甚至到旅游景点(区)参观考察。这种办班安排显然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等相关要求,存在很大的廉政风险和管理漏洞。请各单位在办班过程中注意甄别把握,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遵守上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程规范办班。如在办班过程中把关不严出现问题,学校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办学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

 

 

干部教育培训学院

2017619

 

附件

附件: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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