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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17-06-0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市组明电〔20175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采集内容共26项,其中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10项(见附件1)、党员基本信息16项(见附件2)。

    对信息采集期间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信息要及时采集。2017届毕业生党员信息本次仍要采集。对于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或停止党籍的失联党员,可先采集已知信息,待取得联系或作出相应处理后更新信息。

    二、工作安排

   (一)党支部采集和初核信息(65日至620日)

1.采集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由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指定的信息采集员,通过查阅本党组织成立文件和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对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进行采集,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

2. 采集党员基本信息。党支部向党员发放《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指导党员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确认。因外出、失联、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填写表格的,可由他人代为填写。因外出等无法签字的,可由信息采集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党员确认信息,并标注在信息采集表上。

    3. 初核信息。党支部(党总支、党委)通过比对党组织成立文件、居民身份证、党员名册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采集到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党员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认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核对无误后,由信息采集员和党组织书记在信息采集表上签字确认,报送基层党委。

    (二)基层党委复核及录入信息(621日至630日)

    1. 复核信息。收集汇总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依据党组织成立文件、党员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逐一复核。核对无误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确认并存档。

2. 录入信息。各基层党委指定专人把信息录入《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待安装并联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后,再及时导入新系统。在对录入信息进行认真校核后,把导出的党员信息电子表格文件或录入的电子版《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发送给相应党支部,用于日常管理。各基层党委要本系统入库信息严格把关,通过查看信息采集表、党员档案等方式,验收入库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规范。

按桂林市委组织部要求,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先行布置,有关新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训(包括信息采集方法、信息项填写规范、信息校核要求、信息录入操作、系统功能使用等内容)以及数据报送要求,待桂林市委组织部组织培训以后,学校再另行通知。本次采集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非目前已使用的党内统计软件《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版)》,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采集和录入新系统的数据时,仍要按要求维护好《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版)》数据。

   (三)组织部审核汇总上报数据(71日至77日)

经核查无误后,组织部审核汇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报送的数据,并向桂林市委组织部上报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信息采集工作落实,确保信息采集覆盖所有党支部、所有党员,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指派1名业务熟、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信息汇总、录入、校核等工作。各党支部的信息采集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支部的信息采集、校核工作。

  (二)保证工作质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成果,对信息内容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采集表要由基层党委存档,相关电话记录、短信、微信等确认信息要留存备查。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质量。

   (三)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录入完成后,基层党委要指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日常维护、办理相关业务等。如有党组织调整、党员基本信息变动、新发展党员、党员转入转出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流动、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党员停止党籍、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员出党等情况,均要及时登录系统、维护信息。

   (四)严肃工作纪律。一是要注意安全保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强化保密意识,在组织进行数据汇总、校核、录入以及日常维护等工作中,除正常业务需要外,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发布和泄露有关信息。如采用光盘等方式报送数据信息,必须对文件进行加密处理。二是要加强数据管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完成信息录入后,除信息管理员外,未经批准,不得授予其他人员进入系统的权限。对于信息采集工作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要及时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违规泄露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5815350,电子邮箱:gxsdzzb@gxnu.edu.cn

 

附件:1. 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2. 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3. 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

4. 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1.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Word版)

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Word版)

                    校党委组织部

                                        201765附件

附件1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请注意:内含2个表需填写).xls

附件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3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1: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Word版).doc

附件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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