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让毕业生能顺利毕业离校,现将财务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办理财务审核时间
2017年6月14-25日为2017届毕业生在毕业生离校系统办理财务审核时间。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办理毕业审核手续的,请教务处开具证明。
二、实行学分制结算和学年制收费的专业
(一)实行学年制收费的专业:
1. 2014-2015级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
2. 2015级全日制本科专升本专业
3. 2013级全日制中外“2+2”合作项目(含专业分流后的学费)
4. 2013级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含中职升本)专业
5. 2013级对外汉语专业的出国学生、2013级体育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获奖学生
(二)实行学分制结算的专业:除以上实行学年制收费的专业外的其他2013级全日制本科专业。
三、请学生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选课系统认真核对选课信息,文科类最低毕业总学分为:160个学分,理工、外语、艺术类最低毕业总学分为:165个学分,如选课信息不相符请致电教务处:5847627。
四、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学分学费结算公布时间:2017年6月14日,届时请学生登录校园网财务网站查询(所有缴费相关信息在此网站查阅),需要补交超学分学费的,请及时将欠费额存入学生入学时学校为其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以便统一代扣或通过微信、网银缴纳。
五、已缴清预交学费、住宿费及代收费但未缴清重修学费的,不予参加财务毕业审核。
六、 2017年6月19日为中国银行代扣学杂费时间(其间关闭网银系统),其他时间需要交欠费的请及时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如有疑问,请致电收费管理科:0773-5802263。
七、为保证结算数据的准确,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学分学费结算后,不能再进行更改。
八、 2017年6月30日将学分学费结算后应退还的余额返回到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借记卡),不予发放现金,请注意查收。
九、银行卡销户等事宜
(一)毕业生离校后,可根据自己需要决定是否使用学校为其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和农业银行卡,从2018年开始收取卡年费。
(二)如果继续使用中国银行卡且学生名下只有一张中国银行卡,可终生免年费。 如果不想继续使用该卡,请将卡中的钱全部取出后,到中国银行任一网点办理销户手续。
财务处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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