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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校纪委副处级纪检员岗位人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17-05-1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个人自愿报名、单位班子讨论同意的基础上,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拔校纪委副处级纪检员岗位人选。现将个人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校纪委副处级纪检员

二、选拔范围

校本部范围内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的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基本资格

1.五年以上工龄;

2.中共正式党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党性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以上任职资格时间计算点统一为2017531日。

三、选拔方式、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自愿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校纪委副处级纪检员岗位人选选拔报名表》,双面打印签名,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于519日(星期五)17:30前送交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育才校区校办115室,电话584326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xsdzzb@mailbox.gx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资格要求,校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进行民主推荐。在报名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范围进行民主推荐(含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四)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六)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并票决拟任人选。

(七)拟任人选任前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

 

附件:校纪委副处级纪检员岗位人选选拔报名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7516

附件

附件:校纪委副处级纪检员岗位人选选拔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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