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5号)及《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16]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展示我校艺术教育教学的成果和我校青年学生的风貌,决定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广西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树德立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在提高青年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艺术展演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题和内容
主题:理想与信念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应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
三、活动原则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让更多的学生成为艺术展演活动的受益者,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体现广西当地特色,展现八桂风采。展演活动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别于社会流行文化,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展演活动要与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中华民族传统节庆相结合,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科技三部分;
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标准与全国大艺展要求一致,以便推荐参加全国展演)。
五、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三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全区各高校校及党政领导干部;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报送对象为全区各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教科研单位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等。
六、奖项设置
本次艺术展演活动分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和论文奖。
(一)优秀组织奖:以高校为单位进行评选,学校要有活动机构、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有活动专题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二)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节目、作品能突出主题、形式新颖、内容创新,有质量和水平。
(三)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声乐类除外)。
(四)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工作坊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得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五)论文奖:设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七、其他事项
(一)填写相关报名表(见附件)
(二)广西师范大学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育才校区文二楼1005办公室;电子邮箱:1324036573@qq.com;联系人及电话:矫磊(办公室:0773-5837863、手机:13217839625/13977326700)。
附件:1.广西第五届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相关要求及报名表
2.广西第五届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相关要求及报名表
3.广西第五届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相关要求及
报名表
4.广西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及论文申报书
校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4日
附件1广西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相关要求及报名表.docx
附件2广西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相关要求及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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