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草拟了《广西师范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收集好本单位对《广西师范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请于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收集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整理后,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主要负责人签字)交至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育才校区资产楼207室,联系电话:5853242),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资产管理处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