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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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整改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17-04-1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师党〔2017〕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整改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本次重点实地督查定级为“一般”和“较弱”的党支部。

二、督查内容

1.专项整治工作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2.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方案制定、执行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推进情况等;

3.“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支部制度建设与活动情况等方面。

三、督查形式

1.听取基层党委关于软弱涣散专项整改工作的简要汇报(20分钟以内);

2.查阅整改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记录、整改方案、制度文件等材料。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自治区高校工委督查组的有关要求,为做好高校工委对我校实地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填写《督查事项情况表》(见附件1),连同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记录、整改方案、制度文件等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方面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于42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存档。

2.校内督查小组由软弱涣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校党委组织部相关人员组成(见附件2)。请被督查单位的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组织干事以及定级为“一般”或“较弱”的党支部书记参加督查会议。

3.漓江学院党委下辖党组织的整改督查工作由漓江学院党委自行安排,并于424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告交校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附属中学党委、出版社党委的整改实地督查工作另行安排。

 

附件:1.督查事项情况表

      2.校内督查工作分工安排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7418

附件

附件1:督查事项情况表.doc

附件2:校内督查工作分工安排表(含会议地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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