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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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和使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笔记本”的通知
发送部门:纪委  发布日期: 2017-04-11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基层延伸,按照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中“推行留痕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现发放“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笔记本”,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全体校领导;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处级干部;

(三)学校各职能部门及附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后勤集团、漓江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卓然小学、实验幼儿园、出版社集团、期刊传媒集团、王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四)重点岗位的科级干部(另行通知)。

二、领取办法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414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按发放对象要求将发放对象名单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校纪委办公室(育才校区纪委审计楼209)同步领取。

三、使用要求

(一)该笔记本记录201711日—1231日的有关工作事项,干部须按笔记本说明认真如实做好有关记录;

(二)学校将按要求结合年末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及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对笔记本进行检查和抽查。

 联系人:黄琳    联系电话:5843237

校纪委办公室

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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