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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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7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公示
发送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日期: 2017-04-11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1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区优秀毕业生预评和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过各毕业班班委、团支部、毕业班辅导员推荐,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校评选出我校2017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82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至4月1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73-5846451。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4月11日

附件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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