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现将《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向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请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党委公章且主要负责人签字)交至校党委组织部(育才校区办公楼115办公室,联系电话:5843264),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附件: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
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校 纪 委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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