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鉴于今年4月1日正值广西“壮族三月三”假期,现就我校4月份工资发放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7年4月份在职人员工资及由学校代发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提前至3月29日发放。
二、根据2016年12月30日第31次校长办公会决议,校聘人员参照校内同类事业编制人员的标准从2014年10月起缴纳职业年金,2014年10月至2017年3月个人应缴部分从2017年4月起分6个月进行补缴。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17年3月27日
各学院(部)、各单位:
鉴于今年4月1日正值广西“壮族三月三”假期,现就我校4月份工资发放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7年4月份在职人员工资及由学校代发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提前至3月29日发放。
二、根据2016年12月30日第31次校长办公会决议,校聘人员参照校内同类事业编制人员的标准从2014年10月起缴纳职业年金,2014年10月至2017年3月个人应缴部分从2017年4月起分6个月进行补缴。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