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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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西师范大学十届二次教代会的预通知
发送部门:校工会  发布日期: 2017-03-2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分工会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师党20140021号)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同意,决定召开广西师范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4月8日(星期六)下午。

二、会议地点

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报告厅。

三、与会人员

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教代会代表的参会人数,各学院(部)、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代表和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在回执中注明具体事由。

(二)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3月28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交到校工会404室,电子版发送至175150512@qq.com

联系人:张文超、姚劼宁;

联系电话:0773-5843254

 

附件:1.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名单

2.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回执

 

 

 

党委办公室

广西师范大学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单、列席代表名单.doc

附件2: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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