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七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186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七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第七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186号)
二、推荐名额
第七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全区拟遴选6-8个,我校各基层单位有符合条件的限推荐1个,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
1.《广西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
2.推荐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荣誉证书、科研项目、论文论著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所有证明材料均由基层推荐单位负责核定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二)电子版材料
1.《广西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word版一式一份;
2.《广西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合订PDF文档一式一份,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并务必于
联系人: 黄霄 周勇
联系电话:5846403 电子邮箱: gxnuszk@126.com。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七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186号)
2.广西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
人事处
2017年3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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