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民主推荐,校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议,评选出我校“2016年度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的初步人选,现公示如下:
禤推鸰 外国语学院
李 秋 电子工程学院
覃彩连 环境与资源学院
周 虹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雷安娜 马克思主义学院
潘云峰 生命科学学院
梁国江 音乐学院
贾越峰 经济管理学院
莫 锐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汤明旭 化学与药学学院
唐小春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公示期为三天,时间从2017年3月1日起至3月3日止。如对上述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5803115,E-mail:gxsdzzzx@163.com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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