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地点
雁山校区大学生创业园(李园食堂二楼)
三、参加人员
(一)校领导;
(二)发规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资产处、后勤基建处、校友总会秘书处、经管学院、国教院、后勤服务集团各1名负责人;
(三)各学院(部)教学副院长或副书记1人;
(四)创新创业学院兼职副院长、创新创业学院全体人员;
(五)企业、校友代表;
(六)教师代表及创业训练营学生。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及时通知与会人员按时参加活动,并于2017年
(二)请参会人员于活动当天上午9:45前到场签到完毕。
附件:创新创业学院/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学院揭牌暨大学生创业园启用仪式参会回执表
创新创业学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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