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7号)和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本科)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在各学院(部)、有关单位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学校第八届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共评选出第十二届高等教育(本科)校级教学成果奖52项,包括特等等次8项、一等等次14项、二等等次30项。其中13项成果拟推荐参加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
具体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时间从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3日止。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电话:王老师/郭老师0773-5846480/0773-3698175,高教室邮箱:sdgjs@gxnu.edu.cn,地址: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5室、育才校区校办楼109室。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第十二届校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拟授奖名单
2.拟推荐参加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成果名单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