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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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6-12

各学院(部):

为了解学校本科课堂教学成效,强化教学质量评价反馈,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613~28

二、开展方式

通过登录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行评学、评教。

系统操作流程

(一)登录方式

1.方式一:通过微信公众号登录

关注“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服务”界面,“公共服务”栏目点击“质量评价”即可进入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2.方式二:通过电脑网页端登录

通过校园网进入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主页点击右下方“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即可进入。

质量评价系统使用广西师范大学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进行登录,输入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密码即可登录。若电脑网页端无法正常使用,请切换至浏览器极速模式。忘记密码师生,可以在广西师范大学企业微信中,点击W自助改密,重新设置密码

(二)教师评学操作方式

1.登录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后,选择“教师评学”入口,进入教师评学主页。在“按问卷”页面下选择相应课程,即可进入该门课程的教师评学表。

2.完成一门课程的评价之后,点击最下方“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并返回主页面。

3.按第二步,依次点击下一门课程进行操作,直至完成所有课程的评价。

(三)学生评教操作方式

1.登录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后,选择“学生评教”入口,进入学生评教主页。单击学生评教主页的课程列表中的“去填写”,即可进入该门课程的学生评教表。

2.完成一门课程的评价之后,点击最下方“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并返回主页面。

3.按第二步,依次点击下一门课程进行操作,直至完成所有课程的评价。

、相关要求

一)有关教师相关要求

1.本学期所有已排课的专任教师均须参加网上评学。教师评学时,应仔细阅读各项评指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教师评学的详细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

2.各学院(部)要将本通知传达到相关教师,确保所有本学期已排课的专任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学任务

(二)有关学生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2.本学期已修课程的所有全日制本科生均须参加网上评教。学生评教时,应仔细阅读各项评指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学生评教的详细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

3.各学院(部)要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名学生,确保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任务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校评建办联系,联系电话:3698178/5823396。

 

附件:1.质量评价系统操作指南——教师评学用

     2.质量评价系统操作指南——学生评教用

 

 

教务处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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