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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地方校友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办公室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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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校友组织、广大海内外校友:

为了树立优秀典型,宣传校友中的杰出代表,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为了激励校友立足本职、服务国家、奉献社会,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地方校友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地方校友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广西师范大学校友会备案成立的海内外校友组织和章程规定的校友皆可参与。
     二、推荐方式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各地校友组织自荐和学校校友会推荐相结合,表彰校友组织数量的30%。
  (二)先进个人:各地校友组织按照2—8名不等推荐候选人并排序。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班子建设坚强有力。校友组织健全,组织机构成员在校友中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较高的威望。
   2.搭建校友联络平台。校友组织及时收集、更新所在地区(单位)的校友信息,建立健全校友微信群等。通过各种方式搭建校友组织与校友、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之间快捷的沟通渠道。及时向学校校友工作办反馈校友的变更信息及需要母校帮助和支持的其他信息。
   3.团结凝聚校友。校友组织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友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校友参与度高、凝聚力强的大型校友联谊活动;协调促进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母校与地方之间的合作。
   4.服务校友成长。校友组织利用当地校友资源,关注、关心、关爱校友成长,为校友在学习、生活、工作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促进校友不断进步。
    5.支持母校发展。校友组织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校友以各种形式参与母校建设发展当中。
   (二)先进个人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母校,热爱校友工作,在地方校友组织的建设中主动参与,为地方校友组织的各项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成绩突出;
    3.关心母校的发展,为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引育、基础建设等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4.为校友办实事,热心为校友服务,事迹突出;
    5.为国家、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6.道德品质高尚,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评选时间安排
   5月下旬、6月上旬:推荐阶段
   6月中旬:学校校友会评审阶段
   6月下旬:公示、表彰阶段
    五、具体要求
    (一)请各地校友组织高度重视,认真挖掘,积极推荐,于6月10日前将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地方校友组织先进集体申请表》和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地方校友组织先进个人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zh@mailbox.gxnu.edu.cn。
    (二)未尽事宜由广西师范大学校友会负责解释,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6895。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地方校友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2.广西师范大学地方校友组织先进集体申请表

3.广西师范大学地方校友组织先进个人推荐表

 

 

广西师范大学校友会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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