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信息化工作,从2021年4月开始在职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的党费试行线上缴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试用范围
组织关系隶属我校的在职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
二、平台操作流程
(一)导入信息:二级单位党委(总支)指定专人(一般为专职组织员)于每月5日前,将党费缴纳信息批量导入线上平台以确认账单,并通过平台发送缴纳提醒短信(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1)。
(二)缴纳党费:党员通过“广西师大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入党费线上缴纳平台进行党费缴纳(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2)。
(三)督促提醒:一般每月月底,由各级系统管理员通过后台查询,督促提醒未缴纳党费的党员及时缴纳党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稳妥推进党费缴纳工作。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党费线上缴纳平台的使用作为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师范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师党〔2020〕51号),做好党费线上缴纳平台使用的思想教育工作,推动做好线上缴纳党费各环节工作,指导各党支部、党员正确使用党费线上缴纳平台。要利用系统方便快捷、可通过后台及时查看缴纳情况等特点,督促好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二)做好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党员的党费收缴额度信息。根据师党〔2020〕51号文的要求,二级单位党委(总支)一般以每年1月的工资收入情况作为该年度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的基数,年初核定,年内一般不变动。年内工资晋档、职务晋升、岗位变化以及普调工资的,可待下年度初重新核定。如出现职业类型变动、退休等导致党费计算基数发生较大变化情况的,可于当月重新核定,提交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核查,并及时更新上传最新的党费数据。
(三)畅通缴纳途径,继续保留线下缴纳党费的渠道。党费线上缴纳平台试用后,线下缴纳党费的渠道仍然保留,对于部分不具备在线缴纳党费条件的党员,或自愿多缴纳党费的党员,二级单位党委(总支)要做好党费线下缴纳的工作,指派专人按月到财务处统一缴至学校党费专户。年薪制党员的党费暂时使用线下缴纳方式缴纳。
线上平台使用情况和问题请及时联系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3690176)或财务处(联系电话:3695661)。
附件:
1.平台管理操作流程(系统管理员使用)
2.缴纳党费的操作说明(全体党员使用)
校党委组织部
校财务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