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做到就业指导与服务不断线,确保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整体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学校主要领导在2020年学校工作布置会和学工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网络视频会等多个会议上明确指出,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就业,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稳就业”就是保民生,“稳就业”就是保稳定,稳就业就是促发展,要全力以赴确保毕业生稳定就业。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和毕业求职择业期双期叠加的特殊时期,做好这一时期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每一位毕业生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也与学校办学质量的核心问题密切关联。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稳就业在“六稳”之中的基石作用,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稳就业各项工作,抢前抓早,提前谋划,压实责任,全力保障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局稳定。
二、细化落实,全力支持和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稳定充分就业
(一)科学研判。在全国、全区和全校2020届高校毕业生总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叠加的影响,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形势将更加复杂严峻。在疫情尚未有效缓解之前,各类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全面暂停。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要动态掌握本单位就业情况,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的影响,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企业需求、毕业生就业期望和疫情对当前就业工作影响,科学分析形势,做好工作预判,制定应对措施,转变就业服务观念,加强工作调查研究,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出发点,根据疫情发展和疫情防控动态变化,不断调整工作方法,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精准施策。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要抓住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这一关键环节,把握好“不降低、有提高”的总要求,着力打好就业工作“五张牌”,多举措并举全力打好打赢就业攻坚战。
1.强担当、抓规范、压责任,打好“组织保障牌”。各学院(部)要强化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把稳就业工作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工作主体责任,压实班子成员、各系(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专任教师的个体责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关心支持应届生顺利毕业、就业,最大限度把疫情对就业的影响降到最低。科学制定稳就业的政策措施,全面与学校党委、行政工作要点内容对标对表,抓重点、补短板、强导向,细化工作内容、制定有效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定期专题专会研讨,精心组织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活动,切实做到“日日有更新,周周有推进,月月有成效”,不折不扣、抓紧抓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
2.强宣传、转观念、重引领,打好“政策引导牌”。要依托易班、微信、QQ等网络新媒体平台以健康信息日报送、网络主题班会等契机“点对点”加大就业政策措施宣传,帮助毕业生做好就业形势研判分析,帮助毕业生及时调整就业期望值和择业观,解读好毕业生升学深造、基层就业、参军入伍的最新政策,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积极鼓励毕业生到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积极鼓励毕业生到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以及民生急需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就业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充分就业。
3.夯基础、抓精细、精摸排,打好“数据摸底牌”。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以及湖北等重点地区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实行“一生一策一案”,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开展“点对点”服务跟踪,精准掌握其就业进展、求职需求、学分研修和问题难点,及时回应毕业生重大关切,做好就业引导和督促。
4.突需求、抓实效、优服务,打好“长效服务牌”。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深化“互联网+就业”思维,继续推行“不见面”服务指导,通过信函、传真、网络、邮寄等方式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就业手续,解决好返校办理业务难问题;建立健全就业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利用好各级各类就业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毕业班就业服务QQ群等平台共享发布就业信息,解决好就业信息数据“孤岛”问题;充分发挥学术资源、校友资源作用,调动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研究生导师等以及学科专业力量开展就业推介,多渠道主动联系用人单位,每周积极筹办网络招聘会,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解决好就业推介渠道单一的问题;引导用人单位利用网络新媒体等进行供需精准对接,实行视频宣讲、远程面试、网上签约,解决好应聘难问题;通过视频直播教学、在线案例分享、“一对一”线上咨询、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加强就业指导,解决好咨询辅导难问题;全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岗位推送不停歇”全天候服务模式,毕业班辅导员工作要持续推进、落实“六个一”要求,即“给每一位未就业毕业生修改简历至少一次;每天给带班的每个专业(班级)收集精准推送就业信息至少一条;每个工作日14:30分前前追踪统计更新就业信息至少一次;每月举办就业分享会至少一次;每月对未就业毕业生“一对一”精准推荐岗位信息至少一次;每月“点对点”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咨询服务与就业指导至少一次,帮助毕业生解决问题困难”。同时,持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后续跟踪管理和服务指导,全力破解就业服务堵点、难点,打通服务毕业生“最后一公里”。
5.保兜底、抓重点、重帮扶,打好“精准帮扶牌”。充分利用部、省、校三级联通的就业网络体系以及社会招聘网站,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上述网上招聘活动。及时掌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意愿,告知毕业生信息获取的渠道和方法,安排专人做好线上、线下招聘信息的搜集、整理和筛选推送工作,确保就业信息及时有效地“点对点”精准推送给每一位毕业生,做好全过程留痕记录。各学院(部)要积极推进“互联网+服务指导”模式,鼓励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使用线上手段为毕业生开展远程指导服务,“一对一”联系做好线上学业指导、求职服务和心理疏导,要把学校的相关通知要求和对毕业生的关心关爱举措及时传达给每一个毕业生,妥善细致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湖北等重点地区群体毕业生的精准帮扶,建立就业帮扶机制与督查机制,细化具体可行的帮扶措施,优化就业帮扶手段,务必做到就业咨询、就业培训、就业推荐“三个全覆盖”,并对帮扶工作全程记录备案。对建档立卡毕业生实施100%的就业帮扶,对每一位有就业意愿并愿意接受学校帮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各学院(部)要为其提供至少3个以上有效的工作岗位信息,且岗位薪酬不得低于每月2000元,及时做好帮扶台账,对有就业意愿且愿意接受帮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实现全部就业。
(三)规范管理。教育部遴选了100所高校作为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高校,我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入选的本科院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就业监测统计管理,严格遵守就业签约工作“四不准”要求,周报送报送招聘活动、岗位推荐情况,逐条核查就业数据信息,辅导员要及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就业状况,第一时间统计上报,实现“就业去向落实一人,数据信息上报一人”,确保数据“快、准、实”。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细致做好自查,做到责任到位、流程规范、数据准确、更新及时,对弄虚作假、敷行了事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问责相关责任人,并在年底就业工作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同时,要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和管理,对取得学籍并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按规定统一办理就业手续,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不得发布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条件的招聘信息。
三、加强管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大学生就业陷阱的预防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网络招聘规范及管理,严格审核工作岗位信息,重点审核就业中介机构和境外用人单位资质,严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传销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毕业生就业权益。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引导和规范学生及用人单位诚信签约。及时跟进岗位需求、签约进展等情况,密切关注学生心态、舆情动态,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尽早化解,筑牢就业工作安全防线,确保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广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