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和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寒假(含双休日)值班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月27日起至寒假结束,每日安排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各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具体安排
(一)校领导值班
校领导寒假值班期间不得离开桂林市区,严格执行在岗带班制度。如遇突发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牵头处置。
(二)教学单位值班
1月27日至1月30日,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在值班时间不得离开桂林市城区。1月31日起,教学单位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必须在岗值班(可在育才校区)。
(三)机关和业务部门值班
1月27日至寒假结束,机关和业务部门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在值班时间在主办公地或育才校区在岗值班。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要加强三校区值班。校医院在育才校区24小时值班。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作为专项工作联系人。各学院(部)、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师政办〔2020〕3号)和上级有关规定,协调安排本单位有关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含双休日)值班工作,坚决杜绝联络不畅、擅离职守、随意顶岗替班、不按时值班等现象,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严守工作纪律,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寒假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每日“零报告”机制(报送表格见附件1),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各学院(部)、各单位值班领导须于每天上午11:30前向校党委办公室(邮箱:dangban@gxnu.edu.cn,联系人:于雷)报告当日情况。如有瞒报、迟报将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在原来值班安排表基础上,增加双休日值班安排后,于1月28日上午12时前报送寒假期间(1月27日-2月21日)每日值班安排表(见附件2)至校长办公室邮箱:gxnuoffice@gxnu.edu.cn。另外,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将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专项工作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填报表格见附件3)同步报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每日监测报告表
2.2020年寒假值班安排表(1月27日-2月22日,含双休日)
3.二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联系人信息
广西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附件2.2020年寒假值班安排表(1月27日-2月22日,含双休日)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