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校在职教职工。不含处级及以上干部,校领导由上级部门负责考核,中层领导干部由组织部负责考核(另见《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考核方案》)(见师党〔2018〕97号)。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广西师范大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三、考核结果
(一)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级由各单位按参评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予以推荐。
(二)2018年度获得国家、自治区级道德模范、师德楷模、教学名师、五一劳动奖章或精神文明建设类个人荣誉称号的,师德考核可直接推荐为“优秀”等级,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
(三)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最多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不含处级及以上干部)。
(四)师德考核优秀者,年度考核评优给予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师德考核与年度考核结果均归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
(一) 个人总结及填表
2018年12月24日前完成。个人对照岗位职责,结合本年度的现实表现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2019年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处级干部还需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该表考核等次结果应与《领导干部述职登记表》的结果一致。
(二) 单位组织评议
2018年12月28日前,个人述职,单位考核组织评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反馈和复核
2019年1月4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对教职工提出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
(四)上交材料
2019年1月11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考核材料送交学校人事处,逾期未交的视为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处理。
1.送交的考核材料包括:(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签名不能打印,需本人签字);(2)《不参加考核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3)《考核情况说明表》(见附件3,填写内容包括本单位参加考核的人数,不参加考核人数,考核程序过程说明,考核公示情况和考核结果统计等情况,考核情况说明表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4)录入考核结果的《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2.送交的考核材料要求:
按照个人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附件1至附件4的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交学校人事处人事科(育才校区学校办公楼305-1办公室),另外《考核情况说明表》《考核结果汇总表》除纸质版外还需提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gxnursk@163.com。
(五) 确定考核等次
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整理各单位的师德考核建议并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进行结果审定。
人事处汇总、审议、整理各单位的考核结果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 反馈考核结果
学校师德建设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在30日内将复核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无异议,考核材料将予以归档。
人事处将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学院(部)、各单位,最后将考核材料存档。
附件: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不参加考核人员登记表
3.考核情况说明表
4.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