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05浏览:99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广西教科规划办现对2007—2013年间未结题课题以及其他到期需结题课题进行集中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07—2013年度立项的所有类别的未结课题(见附件5)。

   (二)除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和特殊教育专项课题之外的2013年后立项需结题的其他课题(见附件5)。

    二、成果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可提交研究总报告、书稿、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委托重点课题以委托时对研究成果的要求为准;专项课题按立项时课题申报书所预设的成果进行验收。

    三、其他说明

    (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07—2013年度立项的所有未结课题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结题。未按本次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题的课题,由广西教科规划办统一撤项。

    (二)对被撤项课题资助经费的处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若干管理细则的通知》精神,对课题负责人因工作调动、出国、生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而被撤销或中止的课题,将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课题,将追回已拨出的全部款项。因违纪而被撤销课题的,将追回已拨经费。

    (三)如课题需咨询广西教科规划办,请加入咨询QQ群:777456312。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督促到期应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相关结题材料,并于2018年10月15日前统一收集结题材料并交到社科处科研科。

    (二)报送材料包括2套纸质版结题鉴定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1份纸质版《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2)。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同时将上述全部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1.结题鉴定材料整理要求

          2.课题结题汇总表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表

          5.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07—2013年度立项的所有类别的未结课题及其他到期需结题课题(另行通知)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年9月5日 

附件

附件2:课题结题汇总表.docx

附件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1:结题鉴定材料整理要求.docx

附件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