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8-06浏览:72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着力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切实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内容
  (一)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三)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7、2018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9年申报资格。

    四、较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而言,教育部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更多,还包含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体育学等学科,青年项目的申报年龄限制较国家级项目更为宽松(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要求35周岁以下,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要求40周岁以下)。请各有关学院(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本单位项目的申报工作,动员所有符合申报资格的老师们积极踊跃申报教育部项目。
  五、项目申报办法和时间进度安排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注册个人用户账号或通过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9@sinoss.net。
  (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说明: C:/Users/THINK/AppData/Local/Temp/[5UQ[BL(6~BS2JV6W}N6[%S.pngwww.moe.edu.cn/s78/A13/ )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说明: C:/Users/THINK/AppData/Local/Temp/%W@GJ$ACOF(TYDYECOKVDYB.png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四)我校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1.2018年8月6日~8月24日:申请者自行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请评审书》。于2018年8月24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各学院(部)、各单位邮箱。

    2.2018年8月25日~31日:学院(部)组织学术委员会或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的项目进行集体论证,努力发挥团队的智慧,提出修改意见;申请者根据学院(部)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将修改后的《申请评审书》发送到各学院(部)、各单位邮箱。9月1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统一将修改后的《申请评审书》、《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审查汇总表》发送到社科处邮箱。

    3.2018年9月1~5日社科处对《申请评审书》进行形式审核,并反馈形式审查意见,申请者根据形审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并上传到系统,社科处在线审核申请书。申请者请于9月7日前将通过形式审查、定稿后的《申请评审书》上传到申报系统。9月10日前,社科处结束系统审核工作,将通过学校审核的《申请评审书》提交到教育厅审核。

    4.2018年9月12日前,申请者从系统下载、打印通过教育厅审核的《申请评审书》,各学院(部)、各单位请于2018年9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和《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审查汇总表》(一式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送交社科处。

  (四)申请者应认真阅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人:邓金凤,联系电话:5846433,13737733772。
 
  附件:1.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审查汇总表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5.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年8月6日

 

附件

附件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doc

附件2: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1: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附件5: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