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7-09浏览:71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组织申报工作,加大我校对国家社科基金的培育力度,社科处拟设立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学项目、艺术学项目。

    二、项目类别

    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分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资助金额及数量

    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拟设10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拟设20项。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资格

    1.我校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在编教职工;

    2.申请重点项目的,须主持完成过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申请一般项目的,须符合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报资格,近五年入校的青年博士教师申报的项目将受到优先资助。

   (二)申报选题及论证

    1.申请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2.申请人不得用往年申报过的选题及论证内容申报本项目。可以往年申报书为基础进行申报,但选题不能完全一致,论证内容应有较大程度地修改、完善。

    五、项目的申报、评审、培育流程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申报

    申请人从附件下载拟申报类别的申请书、活页,对照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及活页填写建议认真、规范填报申报材料。

   (二)项目评审与培育

   1.社科处组织专家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

   2.社科处为资助项目拨付0.2万元项目启动经费;

   3.确定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于10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二稿电子版;

   4.社科处再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二稿进行评审;

   5.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再次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于11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三稿电子版;

   6.项目负责人根据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指南相应调整申报选题与论证内容;

   7.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通知参加各个专家评审环节,并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三)结题要求

   本项目资助期限为一年。凡是获得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即视为达到结题要求,社科处拨付剩余研究经费;未获得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即视为未达到结题要求,社科处不再拨付剩余研究经费。

   六、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2018年9月15日前收集、汇总、提交申报材料到社科处科研科,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申请书、活页纸质版一式六份(采取一夹11方式报送),电子版一份;

   (二)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分管科研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一份。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邓金凤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活页以及申报材料填写规范及建议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材料填写规范及建议

         3.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学项目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材料填写规范及建议

         4.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年7月9日

附件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活页以及申报材料填写规范及建议.rar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材料填写规范及建议.rar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学项目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材料填写规范及建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