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购房/认购户:
为安全有效收缴并监管使用购房/认购户的自救金,“相思江·奥林苑”临时业委会2018年6月23日开会研究决定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马耀林、朱新华、钱疆在桂林银行开设和管理联名存折账户,委托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工作组负责收取并监管使用“相思江·奥林苑”购房/认购户的自救金。现将自救金联名账户及交款方式公告如下:
一、开设的联名账户
户名:马耀林
账号:000313989100066
开户行名称:桂林银行七星支行
二、自救金交款方式
1.在银行网点柜面转账到上述联名账户,并将转账的回单在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交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2办公室方小见老师处换取交款收据,同时填写交款自救确认书。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到上述联名账户,并打印转账交易明细截图在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交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2办公室方小见老师处换取交款收据,同时填写交款自救确认书。
3.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到上述联名账户,并打印转账交易明细截图在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交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2办公室方小见老师处换取交款收据,同时填写交款自救确认书。
三、自救金缴款时间
2018年6月29日至7月10日。
购房/认购户资金不足需分期交款的请先在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到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2室填报分期交款确认书。
四、自救金交款标准(详见校园网公告栏校工会2018年6月21日发布《“相思江·奥林苑”临时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和购房户交款自救行动宣讲动员会的情况通报》)
1.未交完房款和水电建设费的购买/认购住宅户按余款额度交自救金;
2.全体(含以上未交完房款和水电建设费的)购买/认购住宅户交自救金计算简表:
房型 | 学校教职工(主要是没有计入原房价的费用) | 学校教职工亲属(直系亲属、同胞兄弟姐妹) | 非学校教职工及亲属 |
普通房型 | 95元/㎡×建筑面积 | 195元/㎡×建筑面积 | 445元/㎡×建筑面积 |
5F6F复式型 | 105元/㎡×建筑面积 | 215元/㎡×建筑面积 | 485元/㎡×建筑面积 |
复式房型 | 115元/㎡×建筑面积 | 235元/㎡×建筑面积 | 525元/㎡×建筑面积 |
联体住宅 | 135元/㎡×建筑面积 | 275元/㎡×建筑面积 | 595元/㎡×建筑面积 |
3.铺面:购买/认购商铺的以1200元/㎡计算缴纳自救金;
4.车位:车位市场价为12万元/个,学校教职工可按7.5折,非学校教职工可按9.5折优惠价格于2018年7月10日前到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2室填写书面认购书进行报名,交完相应购车位款项后到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2办公室换取收款收据,并按收款记录时间先后挑选车位。7月10日之后如有剩余地下车位,按12万元/个面向本小区所有购房户售卖。
五、学校工作组将根据润松公司提供的售房资料(主要是未交完房款和水电建设费部分)陆续以短信方式向购房/认购户发送应转存联名账户的款项金额信息。如需咨询,可以在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向工作组办公室(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2室)当面或电话(0773-5855086)进行沟通。
六、特别提示:
1.学校工作组工作人员不能收取现金,不能现场办理转账和刷卡收款。
2.为确保交款人信息准确,请一律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办理转账(注意核实账号和开户人);不要在ATM机转账(其转账凭据没有转账人姓名)。
3.学校工作组已联系桂林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为需要办理个人速贷的老师提供咨询和办理服务。
(1)桂林银行七星支行客户经理:
谢晴鹏 15877036015 谢 维 13977302918
(2)中国银行桂林高新支行理财经理
杨冬青 13978376669
(3)建设银行桂林高新支行联系人:
袁贯雷 13977310230 蒋俊林 13077615566
4.属于学校教职工亲属(限定直系亲属和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购房/认购户由教职工本人书面写明亲属关系,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学校工作组将联合人事处进行再审核。
“相思江·奥林苑”临时业主委员会
校工会雁山校区购房户教职工维权服务协调工作组
雁山校区教职工住宅项目建设工作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