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1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
中计算器使用有关情况的说明
教试中心函[2007]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中心、局)、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2008年1月19、20日举行,为保证考试平稳实施,现将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中计算器使用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试需使用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二、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为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试单独安排考场,避免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和其他科目混编考场。
三、请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及时向参加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试的考生进行传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向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生提供科学计算器。
四、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加强对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场的管理,有效预防并制止各类考场违纪事件的发生。
请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按照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实施。
教育部考试中心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